按照河北省2026年度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四級聯考工作安排,對報考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位并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證件審核,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審核時間
4月13日(周一)上午10:00--10:30
二、審核地點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106辦公室
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自強路55號
聯系電話: 0311—88600063
三、審核范圍
報考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位代碼1001009、1001010)并進入面試的考生。
四、提交資料
1.考生按照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能夠證明自己符合條件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2025年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校證明和有關證明材料;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資料(尚未取得認證的,須書面承諾2025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
2.工作經歷證明。有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無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簽章),內容包括:工作起止時間、從事工作崗位情況等,加蓋所在單位公章,需累計時間的應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同時需提供個人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
3.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在讀及可按期畢業證明。
五、其他事項
1.考生本人攜帶相關證件及復印件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的考生進入面試;對于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證件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錄資格。
3.對于證件審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資格出現的空缺名額,從同職位達到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4.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考錄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事處
2026年4月10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