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2026年度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四級聯考公告》要求,現就省公安廳職位面試人選證件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入證件審核人選
報考河北省公安廳及所屬交通管理總隊、機場公安局、森林警察總隊、海防管理總隊、強制醫療所,冀中公安局職位,體能測評合格,按規定比例進入面試的考生。請考生務必保持手機通訊暢通。
二、審核時間及地點
證件審核時間:4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審核地點:石家莊市新華區虹光街30號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職工之家(虹光街與新華路口交叉口北行100米路西)
聯系電話:0311—66990903
三、證件審核材料
(一)按照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符合條件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職位要求相關資格證書、在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學信網免費申請);普通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2026年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填寫好本人信息并加蓋學校公章),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2026年7月底前可取得學歷學位的證明等。
(二)戶籍證明(戶口本的戶主頁和本人頁),依據配偶、父母及配偶父母戶籍符合報考條件的,還需提供相關人員戶籍證明;依據高考生源地符合報考條件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政治面貌、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例如黨員身份證明(所在黨委出具的黨員證明信,內容包括入黨時間、轉正時間、入黨和轉正所在黨支部);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材料(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入伍退伍材料等)。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證明材料須提交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后,原件返還考生,復印件留存(1份);證明類材料,要留存原件(請考生提前復印)。
(二)經證件審核,符合資格條件的考生進入面試。對證件審核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證件審核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三)審核期間,考生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進入審核現場,陪同人員及車輛一律不得入內。進入審核地點后,聽從工作人員統一指揮,按照指引參加審核。審核結束后,迅速離開審核現場,不得逗留。
(四)決定放棄證件審核的考生,請提前與我廳取得聯系。
(五)資格審核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錄條件的,取消其考錄資格,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
河北省公安廳
2026年4月10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