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河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和《河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河北省公務員局決定開展2024年度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為省級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層次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公開遴選職位分為兩類,一類面向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另一類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詳見《2024年度河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1.河北省市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和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
2.河北省市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和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工作人員。
中央駐冀的市級及以下單位、省駐市的市級及以下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條件的也可報名。
(二)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忠誠捍衛“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4.除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外,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6.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考人員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8年2月以后出生);
7.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所在機關層級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
8.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和其他資格條件;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行政機關中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等職位的,應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2月(含2月),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為1年。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前文所稱“以上”“以下”均含本數。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任職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報名人員可登錄河北黨建網(2024年度河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2.各遴選機關網站、電話
3.2024年度河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河北省公務員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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